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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日常执勤中,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为学生交通安全敲响警钟。

当天下午16时38分,执勤交警在平南县城区朝阳路乌江桥头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发现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临近执勤卡点时行驶轨迹不稳,欲掉头驶离,执勤交警立马上前将其拦停,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经初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江某某系未成年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考虑到驾驶人系未成年,执勤交警将其带回中队调查并同时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

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当事人的家长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家中只有老人监管约束其日常。当事人江某某未满18周岁,尚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属于无证驾驶。民警进一步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询问室,民警一边询问一边对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结合近期典型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对其及家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民警一边指着车辆改装部位,一边向江某某详细讲解其中的安全隐患和法律后果。同时提醒家人要严格看管家中孩子和车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当事人听完民警批评教育后,表示懊悔,称吸取教训,今后不再犯此错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江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7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