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注销!24本驾驶证即将作废!涉毒驾驶人员7日内必须处理的5个关键事项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90306140057_9059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注销!24本驾驶证即将作废!涉毒驾驶人员7日内必须处理的5个关键事项

转载 小南2025/04/23 20:30: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贵港交警资讯 作者: 59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告知公告


陈某林等24名驾驶人(详见附件1)因存在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存在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第(六)项规定,现拟决定注销陈某林等24名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你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注销决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要求听证。需要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的,应自本公告结束(公告期7日)之日起5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请联系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覃警官、李警官(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4号,电话:0775-4290222),听证的请联系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警官、韦警官(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4号,电话:0775-4290096),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注销驾驶证决定,原驾驶证作废。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吸毒告知公告_Sheet1.png


已有0人点赞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版权属于作者,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手机:18878567859(微信同号)

论坛尾部.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