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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佛山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踪迹,你们快来啊!”
“收到!我们会尽快处理!”
近日,平南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广东佛山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执行异地扣押案涉车辆。
基本案情
谢某诉龚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南法院依法判决龚某、张某应向谢某偿还借款本金52,800元并支付利息,但二人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谢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平南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龚某、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但未发现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面临难以执行的境地。
执行过程
“我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了,她在佛山开一家奶茶店,可能有收入,她的车也可能在附近。”谢某激动地说道。
2024年8月,平南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谢某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反馈,在了解情况并研判案件后,即刻前往三百五十公里外的广东省佛山市开展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对涉案财物进行扣押的强制执行措施。
佛山当地人民法院在接到协助执行请求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对接。
起初,被执行人张某对于被拘传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表示没办法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严肃表示若其不珍惜机会,继续消极懈怠履行、妨碍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并依法强制拍卖其名下财产的措施。
经过执行干警近两小时的释法说理,向其耐心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后,被执行人张某终于意识到“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思想迅速转变,当场表示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带领执行干警驱车找到其名下车辆,并交出车辆钥匙。
依照流程,执行干警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将车上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并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正式将案涉车辆扣押。
至此,在两地法院的密切配合下,本次执行任务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