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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以案促治
平南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
9月12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平南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平南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黎某涉嫌受贿一案。平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艳华担任本案审判长,被告人黎某及其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黎某在担任平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等人在医疗药品、设备供应、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以及人员聘用等事项上提供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李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1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黎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黎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乡镇党委干部、医疗卫生系统以及银行系统等200余人旁听本次庭审。
职务犯罪庭审是一场生动的、震撼的“警示教育课”,身边案例是一部案情鲜活、发人深省的“廉政教科书”。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会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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