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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创新“放水养鱼”执行法:十几个商铺与两栋不动产如何化债为宝?

转载 小南2024/05/16 19:00: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南法院宣传 作者: 37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遇难题 破困局 促共赢

努力为企业解忧


“被执行人名下有价值的财产我们都执行了,建议你们双方坐下来共同商讨一个对你方有利的和解方案。”

“不必谈!被执行人还有十几个商铺,快点拍卖!”

“有价值的财产我们都拍卖了,剩下那些商铺抵押很高,即使拍卖成交也不够还给抵押权人,属于无益拍卖……”

“不得钱我们也申请拍卖!”

......


  基本案情


近日,平南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涉企追偿权纠纷案件时,在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拍卖被执行人两栋不动产和一个商铺后,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287万元。因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继续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商铺、房产,经查这些商铺、房产抵押金额较高,即使拍卖成交也不足以清偿银行的抵押债权,属于无益拍卖,而申请执行人认为即使没有拍卖价值也坚持要求法院拍卖。如何平衡协调各方利益,积极引导当事双方化解矛盾成为了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棘手难题。


“虽然被执行人还有十几个商铺,但是都办理有较高的抵押,如若机械执行,极易造成无益拍卖,浪费司法资源,不仅申请执行人拿不到钱,也影响租户正常经营并造成其恐慌,后续租户可能会相继退租撤离,这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也不利于被执行人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可能会因债务危机彻底垮掉,无论怎么看继续拍卖都不是明智的选择。”——主办法官陆祖辉介绍道。


面对上述困境,主办法官提出“放水养鱼”的执行思路,本着善意文明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引入了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的抵押权人某银行作为调解员介入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被执行人分期还款,申请执行人同意解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十几处商铺和房产以便被执行人办理续贷和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二次抵押。


“我们会珍惜这次和解的机会,努力把企业经营好,按约定履行债务。”——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说。

“各行业都有自己的难处,拍卖这些不动产也不够还给我们银行,和解对我们各方是有利的。”——抵押权人某银行职员说。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企纾困,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平南法院执行局坚持用能动司法的理念,努力探寻涉企执行“难题”之“优解”,上述举措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又减少法院执行对企业、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被执行企业争取了存活的希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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