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小编从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公告了解到,为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道路畅通和群众正常有序出行,预防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雅塘街及兴平路路段占道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禁止在兴平路段占道摆摊设点的公告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道路畅通和群众正常有序出行,预防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根据《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雅塘街及兴平路路段(即人社局红绿灯路口→罗冲桥十字路口→侨丽路口→冬笋塘市场路口)占道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禁止在雅塘街及兴平路路段(即人社局红绿灯路口→罗冲桥十字路口→侨丽路口→冬笋塘市场路口)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占道摆摊设点。
铺面经营者未经审批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推销、促销或服务活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各占道经营者自行撤离,自行撤离时间期满后对不听劝告,仍违规在该路段道路及两旁占道摆摊设点的,依法扣押与经营相关的违法物品并依法处罚。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