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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县农作物已进入秋季收获季节,秸秆焚烧的现象开始增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四个到位”(处罚到位、取消地力补贴到位、张榜公示到位、问责到位),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务实担当,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究。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秸秆禁烧区的巡查检查执法力度,在重点管控时间阶段对重点区域实行 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严厉查处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要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三、 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对秸秆综合利用给予补贴,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切实抓好秸秆还田、离田工作,科学合理布置秸秆堆放场,对暂时不能利用和出售的要安排专人看管,加强管理。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面的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焚烧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
四、 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督查问责组从10月23日起将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督查,重点督查秸秆禁烧区内网格化监管、“四个到位”、火点处置、巡查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责任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
平南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