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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给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2日至13日,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营造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严管严查严控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桂平大队以酒醉驾及违法多发路段、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农村道路为重点路段,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限、不安规定装载、涉牌涉证、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着力提升路面打击效能。
▲贵港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贵港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市公安局工会副主席陆健到桂平大队执勤点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据统计,期间大队共投入警力156人次,出动警车41辆次,启动执法站1个,启动临时执勤点8个,检查货车126辆,教育货车驾驶人81人。
平南大队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联合平山镇政府、大鹏镇政府、平山派出所相继对辖区平山镇、大鹏镇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整治期间,大队组织精干警力,携手当地政府、派出所人员,在过镇国道、农村公路(含县乡道路)、车人密集等重要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从严查处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载客汽车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辖区路畅人安。
▲3月12日,刘世培政委带队到平南县大安、罗合治超点,桂平市紫荆治超点、南木执勤点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3月13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斐义到平南大队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并到辖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据统计,期间大队共出动82人次,查处酒驾12起,无牌无证18起,摩托车电动车超员11起,不戴安全头盔25起,其它违法行为12起,查扣车辆41辆。
三大队联合市公安局覃塘分局警力在辖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根据警情研判,参战警力依次分别在东龙镇、山北乡设置临时执勤点,重点针对小轿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排查,严格整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超员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据统计,期间大队累计出动警力41人次,动用警车8辆次,累计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9起,无证驾驶3起,准驾不符1起,其他违法若干起,暂扣违法摩托车7辆、三轮车1辆、小型轿车4辆、轻型货车1辆。
▲3月13日,滕汉平副支队长带队分别到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S40苍硕执勤点、四大队中里乡执勤点、S511中里检查站督导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四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战果进行督导。
2023年03月11日20时46分,赖某某驾驶桂R0***7二轮摩托车在江口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查实得知,赖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桂平警方依法对赖某某作出扣留机动车,拘留3天,罚款350元。
2023年03月11日20时41分,张某某驾驶桂RA***L二轮摩托车在江口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查实得知,张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桂平警方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扣留机动车,拘留3天,罚款350元。
2023年03月11日20时35分,张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江口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查实得知,张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悬挂机动号码牌的违法行为。桂平警方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扣留机动车,拘留3天,罚款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