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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2日,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盯重点、多措并举、科学布警、尽锐出动,持续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贵港日报记者随警作战
平南大队以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以及进出城主要道路,在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排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带动整治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集群联动,聚力攻坚,以高强度的查缉管控形成严打、严防、强管、强控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据统计,3月12日,大队共投入警力41人次,出动警车9辆次,启动临时执勤点2个,共检查车辆260余辆,查处酒驾19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若干。
一大队在辖区主要路段设岗和流动巡逻执法的形式查处,对过往车辆认真检查,核验驾驶人证件,对酒驾、醉驾、超员、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驾驶员和市民群众进行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醒,要求严守交通安全法规,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支队副政委廖宇娟到一大队执勤点督导检查整治工作。
二大队联合港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湛江派出所、湛江镇政府等部门组成执法小分队26人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二大队采用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切实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教育一起”,全力营造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
▲支队副支队长费新东到港南区湛江镇参加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大队以大圩镇、庆丰镇主街道为重心,科学分配各执勤点警力,采取动态巡逻和定点查处相结合,采取“指挥引导、逐车检查、现场教育”方式,使用酒精检测仪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测,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大队共出动警力30人,共查处各类交通交通违法行为40起,其中酒后驾驶4起。
3月12日14时00分,在平南丹竹-东平8公里500米路段,一辆桂R96***号牌普通摩托车正欲往执勤检查卡点驶来。在临近交通检查卡点时,驾驶人停车欲要调头驶离,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走近后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忠作出处罚:罚款1350元。
3月12日14时02分,在平南丹竹-东平7公里50米路段,一辆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正欲往执勤检查卡点驶来。在临近交通检查卡点时,驾驶人停车欲要调头驶离,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走近后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邱某华作出处罚:罚款1250元,驾驶证记2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3月12日14时00分,在平南丹竹-东平8公里500米路段,一辆桂R01***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正欲往执勤检查卡点驶来。在临近交通检查卡点时,驾驶人停车欲要调头驶离,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走近后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梁某祥作出处罚:罚款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