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因无证醉酒驾驶,发生事故,法官,我愿意代我儿子偿还20万元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平南城事 / 正文

20190306140057_9059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因无证醉酒驾驶,发生事故,法官,我愿意代我儿子偿还20万元

转载 小南2023/02/24 18:00: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南法院 作者: 5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法官,我愿意代我儿子偿还20万元。”

2月22日,被执行人的父亲梁某主动到平南法院执行局,将20万现金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2018年,被害人林某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通行,后跌倒并躺在机动车道上,被告人梁某无证醉酒驾驶小型桥车经过该路段,因不注意观察路面,导致小型桥车对躺在路面上的林某造成碾压身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而后原告林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根据事故发生的成因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判决由梁某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梁某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林某的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联系到梁某,通过网络查控也没能查找到梁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鉴于梁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惩戒措施。




2023年2月22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梁某父亲的电话,希望能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执行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梁某父亲一次性偿还共计20万现金,申请执行人放弃利息等请求。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已有0人点赞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版权属于作者,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手机:18878567859(微信同号)

文章内容尾部广告.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

投稿

我要投稿